行驶注意点:三个先行原则
开车上路,遵守交通规则是最基本的。但有时路遇十字路口,并不是简单地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就可以了,有一些行车“潜规则”我们也要知道,比如先行原则。

什么是先行原则?
先行原则,字面上的简单理解就是车辆优先通过(十字路口),当然是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其实先行原则有三:
1、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2、两车都直行时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即左侧车让右侧车先行;

3、相对方向行车时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

先行原则的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总而言之,在通过十字路口这些路况比较复杂的路段时,时刻记得“一停二看三通过”就行了。当然,知道了这些,万一遇到一些不懂“规矩”的司机,咱们也有理不是?
明明是别人撞我 怎么责任全是我的?
那天刷微博,看到一个哥们说自己发生了一起车祸,这起车祸总觉的自己很冤枉。这起车祸是这个样子的:这个博主的车是转弯车,车身马上要转正了,却被直行的车撞了,交警过来认定事故的时候,却说博主的转弯车全责。交警告诉他:转弯让直行,博主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已经快转过来了,被撞了怎么还是自己全责?
其实不少朋友也会对这样的事故弄的很有疑问,自己明明转过来的差不多了,被撞为什么还是自己的责任,说白了就是转弯让直行,在绿灯通行的状态下,直行车有优先通行权。

情景一:如果事故发生的位置是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两车都直行行驶,这时采取右侧先行的原则。要让右侧车辆先行。

情景二:在行驶过程中,前车强行并道中,或压线行驶的过程中追尾,着属于前车责任。
此判定有一个必要条件,即前车的压线行驶行为已经影响到后车的正常行车而导致追尾事故发生,如果前车是在等待红灯或者因为堵车而一直停滞不动,此时后车如果还追尾前车,则将判定后车负全责。

情景三: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下坡车全责。

情景四: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右转弯车全责。

情景五: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先行的,掉头车全责。

情景六: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转弯车全责。

情景七: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有障碍方车型全责。

情景八: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进入环行路口车辆全责。
总结: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千万不要慌,保护好现场,在撤离现场前也应拍照留证据。发生事故不易挪动时,更应该摆放三角警示牌,否则也会扣3分罚款200元。
The End